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5篇

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5篇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县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5篇

篇一: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20** 年 10 月 8 日-20** 年 12 月 10 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状况,使用统一的清理统计软件(下载地址为:**x 廉政网下载中心,软件安装密码为:zichabaogao.com,请自行下载安装 **x 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和 **x 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补丁),20**年 11 月 25 日前,将清理统计软件传出文件(.jio 格式)和清理统计软件中的所有报表(纸质版)、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所有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整改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二)核查确认阶段(20** 年 12 月 10 日-20** 年 4 月 20 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对违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构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 年 4 月 20 日-20** 年 6 月 20 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处理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妥善处理,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状况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 年 6 月 20 日-20** 年 7 月 20 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统一汇总整理全县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状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资料,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重要好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龙杰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登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具体负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县办公用房清理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督查考核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清理工

 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资料、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个性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做到资料齐全、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职责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职责,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透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四、目标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善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状况,按照中办发〔20**〕17 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状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五、清理范围、资料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清理资料。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类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和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上述楼堂馆所占用、储备的相应土地;用于出租(借)及经营的房屋的收益状况。

  (三)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具体见清理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篇二: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用房和公务用车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新修订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7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省委第二轮巡视精神,根据《**x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x 机管函〔20**〕8 号)文件要求,县旅游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为确保本次清理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通知后,局党组对我局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结合我局自身实际,立即成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为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车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治理自查的具体工作。

 二、认真开展、清查到位 (一)办公用房自查情况 1.我局现有人员 14 人,共使用办公用房 9 间,每间面积 13.8平方米,共计 124.2 平方米。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4 人,使用 4间,每间面积 13.8 平方米;其他干部 10 人,使用 5 间,每间面积

 13.8 平方米,均未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2.我局未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3.原局长退居二线后,按照规定已腾退原办公用房。

 4.我局多年来未维修办公用房。

 5.我局多年来未装修办公用房。

 6.我局未出借、出租办公用房。

 (二)公务用车自查情况 1.我局未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车辆登记在旅游局名下;未借用、占用、换用企业车辆;未接受他人赠送车辆未增加高档配置。

 2.我局未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情况,车辆停放在单位固定位置。

 3.我局未租超标车,未长期租一辆车情况。

 4.我局严格执行“一车一档三台账”使用登记和“三定”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5.我局严格执行租车主要负责人审批程序,落实定点租车和一事一租。

 三、下一步措施 (一)不超标使用办公室,擅自装修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二)不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不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格落实租车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现有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公务用车管理程序。

篇三: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公车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公车制度改革政策落实状况自查报告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两办《关于对公车改革政策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 镇组织纪委、党政办等相关部门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状况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状况进行自查,现将检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状况

 车改前我镇共有公车 2 辆:*S69915、*S69970。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S69970 交车改办封存,*S69915 返回给我镇连续使用。XX 镇共有第一批 25 名、第二批 7 名合计 32 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享受车改补贴,享受车改补贴人员没有乘坐公务用车上下班现象。经镇研究,镇党委书记冯飞同志不享受公车改革补贴。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状况

 1、使用管理状况。我镇保留的公务用车为*S69915 牌照 X市现代越野车,该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使用。

 2、车辆出行登记表状况。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的,由党政办填写车辆出行登记表,登记目的地、外出人员、办事事由等信息,交由镇党政办签字批准后派车外出办理公务。自 20XX年 1 月 1 日至今,我镇保留公车出行均有填写出行登记表。

 3、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公状况。结合镇工作实际,经镇研究,制定了“XX 镇公车使用管理方法”,围绕建设节省型、廉

  2 洁型机关,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形成符合 XX 镇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4、定点加油、保险、修理、洗车状况。*S69915 定点在地税局东路南老君加油站加油、购买平安车险、在地税局对面孟大个修车店进行修理、保养、洗车等。

 三、公务用车使用“六个不得”的执行状况

 经过自查,没有以特别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没有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没有接受企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没有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没有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没有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公车。

 四、车贴保障区域范围内执行状况

 经自查,在车贴保障区域范围内,XX 镇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没有使用保留车辆、公车私用、接送上下班的现象。

 五、实物保障车辆公务活动外的管理使用状况

 镇实物保障车辆,除上下班、公务活动、加油修理外,定点停放在镇政府院内,无公车私用等违规用车现象。20XX 年 1-9月份我镇共发生车辆运行费用 29000 元,没有发生租车费用,单位也没有配备司勤人员,没有发生司勤费用。

 六、交通保障落实状况

 XX 镇党政班子无异地交流、挂职人员,探亲范围都在 Y 市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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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县 XX 镇人民政府

 20XX 年 10 月 14 日

篇四: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化拓展全县三项整改“回头看”,做好省市迎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和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成果,按照《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2017〕40 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再次自查。经自查,我镇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我镇核定编制 46 人,现在编在岗 40人。其中正科职领导干部 3 人,副科职领导干部 1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

 XX 镇政府办公楼位于 XX镇福正街 69 号,为一栋三层小青瓦办公楼,始建于 1982年,建筑面积 800 ㎡,实际办公总使用面积 779 ㎡。其中,办公用房 516 ㎡,公共服务用房 263 ㎡,食堂等附属用房130 ㎡。科级干部人均办公面积 12 ㎡,科级以下干部人均办公面积为 8.8 ㎡。全镇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

 (三)公务用车情况:我镇无公务用车。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镇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不存在领导干部使用超编超标车,违规配备专车,违规使用越野车,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存在接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车辆等问题。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 XXX、镇长胡腾为组长,纪委书记唐军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镇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并定期将使用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篇五: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自查报告

18 年关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贵局转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专项 督查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三督查组正风肃纪工作情况的 通报》要求,我局再次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按照 XX 县公车使用改革方案,我局现保留一辆 公务用车(车牌号川 t63613 )一辆;因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报 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 调剂使用脱贫攻坚工作专用车一辆 (车牌 号川 t76375 )。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改革后加强使用 管理的通知》(宝机管【 2016 】

 24 号)要求,我局严格公车使用管理 规定,无违纪违规现象,也无驾驶员违纪违规行为。

 存在问题:从 18 年起,我局多次开展了《国有资产闲置、出租出借 事项调查摸底》、《现有车辆信息统计》 、《公务用车使用登记》 、《公务 用车处置方案》 等统计报表,对挂靠扶贫移民局其他 6 辆车进行了情 况说明(相关车辆使用单位、 乡镇也按要求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说 明),其中一辆车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拍卖。但从县财政局 提供国有资产明细台账显示,我局尚有 6 辆车。经咨询县财政局,需 要县

 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处理。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8 年因“ 4.20 ”芦山强烈地震,按县机关事务 管理局安排,我局从原检察院大楼迁至文新广局(三个中心五楼)

 , 共使用了约 320 平方米面积。其中业务用房 4 个:会议室 1 个(与旅 游局共用)、档案室 1 个共计面积 130 平方米,图书阅览室 1 个、信 访接待室 1 个共计面积 50 平方米,实际办公用房约 140 平方米,我 局现有职工 16 人,人均使用面积 8.75 平方米,符合《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建设标准》,因我局对办公用房只有使用权,无豪华装修、新建 新改等行为。

 存在问题:按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使用《视频会议室》利于开展脱 贫攻坚和移民工作要求, 需建设启动视频会议室一个 (相关设备由省、 市扶贫移民局统一采购)

 ,经与旅游局协商,原会议室由旅游局使用。

 因此,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帮助调剂一间会议室 (建议使用团委迁走 后一间办公室)。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其他具体规定精神, 严格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是我局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的作风, 我 们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 以省委第三督查组正风肃纪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戒,举一反三, 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心和指导下,做实落地正风 肃纪各项工作。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1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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